二审调解书终结了怎么办-冉林花律师|法行宝
2026-04-01 行政纠纷

二审调解书终结意味着案件已通过调解方式结案,调解书具有法律效力,双方需按约定履行义务。若调解书终结后出现新情况,可分以下情形处理:

  1. 一方不履行调解书义务
    调解书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一方未按约定履行(如未支付款项、未交付标的物等),另一方可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需准备调解书原件、生效证明及对方未履行的证据(如转账记录、沟通记录等),向一审法院或财产所在地法院提交执行申请。

  2. 调解书内容存在错误或显失公平
    若调解书存在重大误解、欺诈、胁迫等情形,或内容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如约定利息超过法定上限),可在调解书生效后6个月内向法院申请再审。需提交书面再审申请书,说明事实理由及证据,法院将审查是否符合再审条件。

  3. 发现对方隐藏财产或转移资产
    若在执行阶段发现对方通过虚假诉讼、伪造债务等方式转移财产,可向法院申请撤销相关行为(需在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提出)。同时,可要求法院将对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其高消费、出境等。

  4. 调解书涉及第三人权益
    若调解内容损害案外人(如配偶、共同债权人)利益,案外人可在知道权益受损之日起6个月内向法院提出第三人撤销之诉,要求撤销调解书中相关条款。

行动建议:

  • 立即整理调解书、履行记录、沟通证据等材料;
  • 根据具体情形选择申请强制执行、再审或第三人撤销之诉;
  • 若涉及复杂财产线索或执行难题,可委托律师调查对方财产状况,制定执行方案。

如有进一步细节(如调解书具体内容、对方违约情形等),可直接向我咨询,我会结合案情提供具体操作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