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条没约定利息和逾期利息可以向向担保人索要逾期利息吗-王玖玖律师|法行宝
2026-03-30 经济纠纷

结论前置:在欠条未约定利息和逾期利息的情况下,债权人通常不能向债务人主张借款期间的利息,但可以向债务人主张逾期利息。同时,在特定条件下,债权人也可以向担保人主张逾期利息,具体取决于担保的类型和担保合同的约定。

一、关于借款期间的利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的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因此,如果欠条属于借款合同性质,且其中没有明确约定利息,那么债权人在借款期间内主张利息的请求,通常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这意味着,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欠款是不带利息的。

二、关于逾期利息

尽管欠条中未约定利息,但如果债务人未能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债权人仍然有权主张逾期利息。具体情形如下:

  1. 有约定逾期利率:

    • 如果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逾期利率不得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
  2. 未约定逾期利率:

    • 既未约定借期内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可以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参照当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的利息,作为逾期还款的违约责任。
    • 约定了借期内利率但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有权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

三、关于向担保人主张逾期利息

在欠条未约定利息和逾期利息的情况下,债权人能否向担保人主张逾期利息,取决于担保的类型和担保合同的约定。

  1. 一般保证:

    • 如果担保人提供的是一般保证,那么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担保人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一旦债务人逾期未还款,且债权人已经通过法律途径追讨欠款并确认债务人无法履行债务,担保人就需要承担保证责任,包括支付逾期利息(如果担保合同中有约定或者法律有规定)。
  2. 连带责任保证:

    • 如果担保人提供的是连带责任保证,那么债权人有权直接要求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包括支付逾期利息(同样需要依据担保合同或法律规定)。在连带责任保证中,担保人的责任与债务人的责任是并行的,债权人可以选择向债务人或担保人主张权利。
  3. 担保合同约定:

    • 无论担保类型如何,如果担保合同中明确约定了担保人需要承担逾期利息的责任,那么债权人就有权依据担保合同的约定向担保人主张逾期利息。

四、建议与注意事项

  1. 明确约定利息和逾期利息条款:

    • 为避免后续纠纷,建议在签订欠条或担保合同时明确约定利息和逾期利息条款,包括具体的计算方式和标准。
  2. 保存证据:

    • 无论是否约定利息和逾期利息,都应妥善保存与欠条或担保合同相关的所有证据,如欠条、担保合同、转账记录、催款记录等,以便在发生纠纷时能够有力地维护自身权益。
  3. 及时主张权利:

    • 如果债务人逾期未还款,债权人应及时向债务人主张权利,并在必要时向担保人主张权利。避免因为超过诉讼时效而丧失胜诉权。

举例说明:假设张三向李四出具了一张欠条,约定借款10万元,但未约定利息和还款时间。同时,王五为张三的该笔借款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在多次催要后,张三仍未还款。此时,李四可以从催告张三还款并给予合理准备时间届满后开始,主张张三支付逾期利息(参照当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同时,李四也可以直接要求王五承担保证责任,包括支付逾期利息(如果担保合同中有约定或者法律有规定)。如果协商无果,李四可以选择通过法律途径来追讨这笔欠款和逾期利息。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八条: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是以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为限。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区分不同情况处理:(一)既未约定借期内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参照当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的利息承担逾期还款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二)约定了借期内利率但是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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