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普遍管辖原则是什么意思-杨光文律师|法行宝
2026-03-25 刑事辩护

刑法普遍管辖原则是指,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罪行,无论犯罪人是中国人还是外国人,犯罪行为发生在何地,只要犯罪人在我国境内被发现,我国就应当在所承担条约义务的范围内,行使刑事管辖权,并依照我国刑法的规定对该犯罪分子予以惩处。以下是对这一原则的详细解释:

一、法律依据

普遍管辖原则的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条:“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罪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所承担条约义务的范围内行使刑事管辖权的,适用本法。”这一条款明确了我国刑法对国际条约所规定罪行的管辖权。

二、适用条件

  1. 必须是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犯罪:

    • 只有针对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如《关于制止非法劫持航空器的公约》、《防止及惩治灭绝种族罪公约》等)所明确规定的罪行,才能适用普遍管辖原则。
  2. 我国须缔结或参加了相关条约:

    • 我国需已缔结或参加规定有相关国际犯罪及其惩处的国际条约,才承担对这些犯罪进行管辖的义务。
  3. 我国刑法将该行为规定为犯罪:

    • 即使某一行为属于国际条约规定的罪行,但若我国刑法未将其规定为犯罪,则无法依据普遍管辖原则追诉。
  4. 犯罪嫌疑人出现在我国领域内:

    • 这是实际行使普遍管辖权的前提,只有当犯罪嫌疑人处于我国实际控制之下,才能进行刑事诉讼程序。
  5. 补充性原则:

    • 当根据属地管辖、属人管辖、保护管辖等原则无法对某种国际罪行进行管辖时,才可考虑适用普遍管辖原则,以避免管辖权的冲突和重复。

三、适用程序与处理

  • 行使管辖权的机关:

    • 对国际犯罪的侦查、起诉和审判,由我国有管辖权的司法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进行。
  • 对犯罪人的处理:

    • 在对犯罪人适用刑罚时,应根据我国刑法的具体规定量刑,并考虑国际条约的相关规定及国际司法合作的要求。

四、意义

  1. 维护国际秩序:

    • 普遍管辖原则有助于打击跨国犯罪和国际犯罪,保障国际社会的和平与安全。
  2. 彰显国际义务:

    • 体现我国作为国际社会一员,积极履行国际义务,维护国际法律秩序的负责任态度。
  3. 避免管辖空白:

    • 通过补充性原则的适用,确保了对某些国际罪行不会因管辖原则的局限而逃脱法律的制裁。

五、实例说明

假设某外国公民在境外实施了劫持航空器的行为,且该行为属于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罪行。若该犯罪嫌疑人后来进入我国境内,我国就有权依据普遍管辖原则,对其行使刑事管辖权,并依照我国刑法的规定进行审判和处罚。

总结来说,普遍管辖原则是我国刑法中一项重要的管辖原则,它不仅体现了我国对国际法和国际秩序的尊重与维护,还为我国打击跨国犯罪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如果您对普遍管辖原则或其他刑法问题有进一步的疑问,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会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