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诉讼期间未开庭前调解成功怎么处理-纪艺旋律师|法行宝
2026-03-25 行政纠纷

在诉讼期间未开庭前调解成功,双方可共同向法院申请制作调解书,法院审查确认后调解书即具有法律效力,案件以调解方式结案。以下是具体处理流程及注意事项的详细说明:

  1. 调解协议的达成与确认
    双方在调解过程中需就争议事项达成一致,并签署书面调解协议。协议内容应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履行方式、期限及违约责任等关键条款。若涉及财产给付,建议注明具体金额、支付方式及账户信息;若涉及行为履行(如道歉、配合过户等),需明确履行标准及验收方式。

  2. 向法院申请制作调解书
    调解协议签署后,双方需共同向受理案件的法院提交《调解申请书》,并附调解协议原件。法院会重点审查协议是否自愿、合法,是否存在欺诈、胁迫或显失公平情形。若涉及第三人利益或公共利益,法院可能要求补充说明或通知相关主体参与审查。

  3. 调解书的法律效力与执行
    法院审查通过后,会制作正式《民事调解书》并送达双方。调解书自签收之日起生效,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一方拒不履行调解书确定的义务,另一方可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无需另行起诉。执行阶段法院可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措施,甚至将拒不执行者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 特殊情形处理

    • 调解协议内容违法:若协议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如逃避税收、限制婚姻自由等),法院将不予确认并恢复诉讼程序。
    • 当事人反悔:在调解书送达前,任何一方可反悔并要求法院继续审理;但送达后反悔的,除非有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内容违法,否则法院不予支持。
    • 调解书遗漏事项:若调解后发现新事实或原协议未涵盖事项,双方可另行协商补充协议,或通过诉讼解决剩余争议。

建议:调解成功后,务必妥善保管调解书原件及送达回证,并按照协议约定及时履行义务。若对方未履行,应在调解书确定的履行期届满后2年内申请强制执行。如有疑问,可随时向我咨询具体操作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