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积雪滑倒物业要担责吗-李勇律师|法行宝
2026-03-23 房产纠纷

结论:物业是否需要对业主在小区积雪滑倒承担责任,主要取决于物业是否履行了其合同约定的除雪义务以及安全保障义务。若物业未履行或怠于履行这些义务,且业主摔伤与此有直接因果关系,则物业应承担相应责任;反之,若物业已尽到合理注意义务,或业主摔伤是因自身原因或其他不可预见因素导致,则物业可能无需担责。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物业的责任与义务

  1. 合同约定:

    • 物业服务合同是确定双方权利义务的重要依据。如果合同中明确约定了物业需在一定时间内完成小区公共区域的除雪工作,物业必须按照约定执行。未能及时除雪导致业主摔伤的,物业构成违约,需承担赔偿责任。
  2. 法律法规规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条和《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物业服务人具有对业主共有部分的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进行保养维护的义务,应维护好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保护业主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雪后,物业应尽快组织清扫积雪,以便利业主通行。

二、物业担责的情形

  1. 未履行除雪义务:

    • 如果物业服务合同中明确规定了除雪的时间和标准,或者根据行业惯例和法律规定,物业有义务及时清理积雪,但物业未能履行该义务,导致业主在积雪或结冰的道路上摔伤,物业应承担赔偿责任。
  2. 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 即使合同中没有具体约定除雪事项,物业仍负有安全保障义务。在雪天,物业应采取合理措施(如设置警示标志、铺设防滑垫、撒融雪剂等)预防和消除安全隐患。若物业未采取任何措施,导致业主摔伤,也应承担相应责任。

三、物业不担责的情形

  1. 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

    • 在极端恶劣的天气条件下,如果雪情超出了物业正常的应对能力范围,且物业已经采取了合理的应急措施(如设置警示标志、提醒业主注意安全等),那么物业可能不需要对业主的摔伤承担责任。
  2. 业主自身存在过错:

    • 如果业主在明知有积雪且存在滑倒风险的情况下,仍未采取合理的注意措施(如穿防滑鞋、小心行走等),或者故意在积雪区域进行危险行为(如奔跑、打闹等),导致自己摔伤,那么业主自身对摔伤结果存在过错,物业的责任可能会相应减轻或免除。
  3. 已尽到合理注意义务:

    • 如果物业已经尽到了合理的注意义务,如及时发出除雪通知、采取了必要的防范措施等,且业主摔伤是因其自身疏忽或其他不可预见的原因导致,物业通常无需担责。

四、业主的维权途径

  1. 保存证据:

    • 业主因物业未及时除雪而摔伤时,应首先保存好事发经过、所受伤害情况以及物业未履行义务的相关证据,如现场照片、视频、证人证言、医疗记录等。
  2. 协商与诉讼:

    • 在固定、保全有关证据后,业主有权依法与物业进行协商,要求物业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如果协商无果,业主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物业服务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建议:作为业主,在雪天出行时应尽量穿防滑鞋,小心行走,避免在积雪或结冰的区域进行危险行为。同时,如果发现物业未履行除雪义务或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及时向物业反映并保存相关证据。作为物业,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和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除雪义务和安全保障义务,确保业主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如果遇到极端天气条件或不可抗力因素,应及时采取合理的应急措施并通知业主注意安全。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条: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
  • 《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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