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逃税行为是否会被判刑,与税务机关是否下达追缴通知书没有必然的直接联系,关键在于是否满足逃税罪的构成要件以及是否符合特定的刑事处罚阻却事由。
逃税罪的构成要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逃税罪是指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或者扣缴义务人采取欺骗、隐瞒等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行为。
也就是说,只要行为人的逃税行为满足上述构成要件,就涉嫌逃税罪,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例如,某企业通过伪造账簿、少列收入等方式,逃避缴纳税款达到一定数额且占应纳税额的比例符合法律规定,即便税务机关还未下达追缴通知书,该企业及相关责任人也可能面临刑事处罚。
刑事处罚阻却事由
不过,刑法也规定了特定的刑事处罚阻却事由。即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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