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行政区立法不可以与宪法抵触。
首先,从法律位阶的角度来看,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特别行政区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个地方行政区域,其立法必须遵循宪法的基本原则和精神,不得与宪法相抵触。这是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和宪法权威的重要要求。
其次,从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规定来看,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是特别行政区的宪制性文件,它明确规定了特别行政区享有的高度自治权,但同时也强调了特别行政区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特别行政区立法在行使高度自治权的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基本法的规定,不得违背宪法和法律的基本原则。
最后,从实践层面来看,特别行政区立法在与宪法保持一致的基础上,可以根据特别行政区的实际情况和需要,制定符合本地特色的法律法规。但这一过程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框架内进行,确保特别行政区立法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综上所述,特别行政区立法不可以与宪法抵触,这是维护国家法制统一、保障特别行政区高度自治权有效行使的重要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