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动犯在犯罪预备时成立既遂吗-张雷律师|法行宝
2026-03-22 刑事辩护

举动犯在犯罪预备阶段一般不成立既遂。以下是对这一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举动犯的基本概念

举动犯,也称为即时犯,是指按照法律规定,行为人一着手犯罪实行行为即告犯罪完成和完全符合构成要件,从而构成既遂的犯罪。举动犯的特点在于,它不存在犯罪未遂形态,只要行为人实施了犯罪实行行为,就构成既遂。

二、犯罪预备与既遂的区别

  1. 犯罪预备:是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在犯罪预备阶段,行为人尚未着手实行犯罪行为,只是为犯罪的实施创造了条件。
  2. 犯罪既遂:是指犯罪行为已经完全具备刑法分则规定的某一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在既遂阶段,犯罪行为已经完成,且对法益造成了实际的侵害或威胁。

三、举动犯在犯罪预备阶段不成立既遂的理由

  1. 举动犯的特殊性:举动犯虽然一着手实行行为即构成既遂,但这并不意味着在预备阶段也能构成既遂。举动犯的既遂形态要求行为人必须实施了犯罪实行行为,而犯罪预备阶段尚未达到这一要求。
  2. 犯罪形态的阶段性:犯罪形态包括预备、未遂、中止和既遂等阶段。这些阶段是按照犯罪行为的发展过程来划分的,具有明确的阶段性特征。在预备阶段,行为人尚未着手实行犯罪行为,因此不能构成既遂。
  3. 法律规定的明确性:刑法对举动犯的规定通常明确指出了其既遂形态的要求,即一着手实行行为即构成既遂。这一规定排除了在预备阶段构成既遂的可能性。

四、特殊情况下的考虑

虽然举动犯在犯罪预备阶段一般不成立既遂,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果行为人的预备行为已经对法益造成了实际的侵害或威胁,且这种侵害或威胁已经达到了构成犯罪的程度,那么可能会构成其他类型的犯罪(如预备犯的实行化等)。然而,这并不意味着举动犯在预备阶段可以构成既遂,而是表明行为人的行为可能同时触犯了多个罪名或构成了不同类型的犯罪形态。

五、法律建议

对于涉及举动犯的案件,建议行为人及其家属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以便准确了解案件的性质、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以及辩护策略等。同时,行为人也应积极配合律师的工作,提供真实、完整的案情信息,以便律师能够为其提供有效的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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