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贷被执行后能否要求开具发票-孟翔律师|法行宝
2026-03-21 经济纠纷

结论:网贷被执行后,能否要求开具发票需分情况讨论,具体如下:

  1. 若网贷平台在借款时已收取利息或费用,且未开具发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因此,若网贷平台在借款时已收取利息、手续费等费用,但未开具发票,即使借款合同已被执行,借款人仍有权要求平台补开发票。若平台拒绝,可向当地税务机关举报,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并处罚。

  2. 若网贷平台在借款时未收取费用,或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中且已开具收据
    若借款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单独收取利息或费用,或平台已提供收据等凭证,且收据内容符合税务规定(如注明借款利息、手续费等),则可能无需额外开具发票。但若借款人需要发票用于财务报销、税务抵扣等目的,可与平台协商补开,平台应配合提供。

  3. 若网贷平台已注销或无法联系,导致无法开具发票
    若平台因破产、注销等原因无法开具发票,借款人可向当地税务机关咨询替代方案(如提供合同、付款记录等证明材料)。若因平台未开具发票导致借款人无法税前扣除利息支出,可依据《企业所得税法》或《个人所得税法》相关规定,在税务申报时提供其他合法凭证,或向税务机关申请调整应纳税所得额。

建议:

  • 保留借款合同、付款记录、收据等证据,以证明费用实际发生;
  • 优先与平台协商补开发票,若协商无果,可向税务机关举报或申请调解;
  • 若涉及税务抵扣或财务报销,提前咨询税务机关或财务人员,确保凭证合规。

如有进一步疑问,可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