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您提出的“和父母户口合并后土地承包权归谁”的问题,这涉及到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相关法律规定。以下是我为您提供的详细解答: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以“户”为单位进行承包的,而不是以个人为单位。这意味着,家庭承包的主体是农户,而非农户中的某一个家庭成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相关规定,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农户内家庭成员依法平等享有承包土地的各项权益。
在您的情况下,如果您和父母的户口合并,那么从法律上讲,你们就构成了一个新的农户(如果之前是分开的农户的话)。这个新的农户将作为承包主体,继续享有之前由您父母作为承包主体所承包的土地的经营权。换句话说,土地承包经营权并不因为户口的合并而发生转移或变更,它仍然归属于合并后的新农户。
进一步来说,如果合并后的农户中,有成员去世或离开,这并不会影响其他家庭成员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享有。因为承包的主体是户,而不是个人,所以家庭成员的增减并不会导致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增减。只有在整个农户家庭全部成员都去世或离开的情况下,土地承包经营权才会因权利主体不存在而丧失,此时承包地需由村集体收回并重新发包。
此外,还需要注意的是,土地承包经营权并不属于遗产范畴,因此不发生继承问题。即使某个家庭成员去世,其土地承包经营权也不能由其他家庭成员继承。但是,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如已收获的粮食、未收割的农作物等,作为承包人的个人财产,是可以依照继承法的规定进行继承的。
综上所述,和父母户口合并后,土地承包经营权仍然归属于合并后的新农户,而不是归属于某一个家庭成员。希望这个解答能够帮助您更好地理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