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与单位直接的借款怎么写-桑文君律师|法行宝
2026-03-20 经济纠纷

单位与单位之间的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明确约定借款金额、期限、利率、还款方式及违约责任等核心条款。以下是具体说明:

  1. 合同主体信息
    合同开头需明确双方单位的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及联系方式,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若委托他人签署,需附授权委托书。

  2. 借款核心条款

    • 金额与用途:需写明借款本金数额(大小写一致),并约定资金用途(如流动资金周转、项目投资等),避免用于非法活动。
    • 期限与利率:明确借款起止日期,利率需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上限要求。
    • 还款方式:约定分期还款或一次性还款的具体时间节点,并明确本金与利息的支付顺序(如先息后本)。
  3. 担保与违约责任

    • 若涉及抵押、质押或保证担保,需单独签订担保合同并办理登记(如不动产抵押需办理抵押登记)。
    • 违约责任需具体化,例如逾期还款按日加收违约金、承担律师费及诉讼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
  4. 争议解决条款
    建议约定仲裁或诉讼管辖地(如“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降低后续维权成本。

  5. 其他注意事项

    • 避免使用“投资款”“合作款”等模糊表述,防止被认定为其他法律关系。
    • 若借款方为关联企业,需注意《公司法》中关于关联交易的限制,避免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
    • 合同签署后,出借方应通过银行转账支付款项,并备注“借款”字样,保留转账凭证作为证据。

示例条款:
“借款金额:人民币壹佰万元整(¥1,000,000.00);借款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利率:年利率10%;还款方式:按月付息,到期还本;违约责任:逾期还款按未付金额的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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