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诉讼费的计算需根据原审程序错误的具体情形及再审请求范围综合判定,核心规则如下:
再审请求范围决定诉讼费基数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9条、第18条,再审诉讼费以当事人申请再审的请求范围为计算基数。若原审程序错误导致案件被撤销并发回重审,再审阶段仅对原审错误部分进行审查的,诉讼费按再审请求涉及的标的额计算;若全案进入再审,则按原审诉讼费标准重新核算。
原审程序错误类型影响费用承担
- 因法院过错启动再审:若原审程序违法(如未依法送达、违反回避规定等)系法院责任,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27条,再审诉讼费由法院决定是否减免,通常由过错方(法院)承担部分或全部费用。
- 因当事人申请启动再审:若当事人以原审程序错误(如证据未质证、剥夺辩论权等)为由申请再审,且再审请求被支持的,诉讼费由败诉方承担;若再审请求被驳回,则由申请再审方承担。
特殊情形下的费用处理
- 调解结案再审:若再审以调解方式结案,诉讼费按《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15条由双方协商分担;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决定。
- 部分再审情形:仅对原审部分判决申请再审的,诉讼费按该部分标的额计算;若再审后原审判决被部分撤销,已交纳的诉讼费按比例退还。
实务建议:
- 申请再审时需明确原审程序错误的具体情形(如管辖错误、审判组织违法等),并附相关证据(如庭审笔录、送达回证等),以影响诉讼费承担的判定。
- 若再审请求涉及财产性利益,建议提前核算标的额并预交诉讼费;若经济困难,可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44-47条申请缓交、减交或免交。
如有进一步疑问,可直接提供原审判决书及再审申请材料,我将结合具体案情分析诉讼费承担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