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定工伤是依据什么-罗一粟律师|法行宝
2026-03-20 劳动纠纷

您好,关于您询问的“签定工伤是依据什么”这一问题,我可以为您详细解答。

工伤的认定主要依据的是相关的法律法规,特别是《工伤保险条例》以及地方性的工伤保险规定,比如《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等。这些法规明确规定了哪些情形应当认定为工伤,哪些情形视同工伤,以及哪些情形不得认定为工伤。

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主要包括:

  1.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 患职业病的;
  5.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视同工伤的情形则包括:

  1.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 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 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残疾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这一条在《工伤保险条例》中有明确规定,不同地方性法规可能略有差异,但核心意思一致)。

不得认定为工伤的情形则包括故意犯罪、醉酒或者吸毒、自残或者自杀等,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申请工伤认定时,需要提交一系列的材料,包括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等。这些材料是认定工伤的重要依据,必须真实、完整、有效。

此外,工伤认定申请还有时间限制。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后,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也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希望以上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者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