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证人笔录需要签字或按手印还是签字和按手印-汪健律师|法行宝
2026-03-20 行政纠纷

取证人笔录一般需要签字和按手印,但在某些特定情况下,签字或按手印其中一种方式也可被认可,以下为详细分析:

  1. 签字和按手印的常规要求

    • 在大多数法律程序中,取证人笔录要求被询问人签字并按手印,这是为了确保笔录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签字代表了被询问人对笔录内容的认可,而按手印则进一步增强了笔录的证明力,防止签字被伪造或篡改。
    • 例如,在公安机关的询问笔录中,被询问人通常需要在每一页笔录上签字,并在最后一页签字并按手印,以确认笔录内容的真实无误。
  2. 签字或按手印的特殊情况

    • 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如果被询问人因特殊原因(如文盲、残疾等)无法签字,可以只按手印来确认笔录内容。此时,应由询问人注明情况,并由在场的其他人员(如见证人)签字确认。
    • 另外,如果笔录是通过电子方式记录并保存的,可能不需要传统的签字和按手印,而是通过电子签名或其他电子认证方式来确认笔录的真实性。但这种情况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电子证据的要求。
  3. 法律依据与实务操作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询问笔录应当交被询问人核对,对于没有阅读能力的,应当向他宣读。如果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被询问人可以提出补充或者改正。被询问人确认笔录无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这里的“盖章”在实践中通常理解为按手印。
    • 在实务操作中,为了确保笔录的法律效力,询问人通常会要求被询问人既签字又按手印。这样做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争议和纠纷,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