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判三年缓刑三年的管制人员是否可以做保安”的问题,这主要取决于两个方面的因素:一是保安员的任职资格条件,二是法院对犯罪分子宣告的禁止令内容。
首先,我们来看保安员的任职资格条件。根据相关规定,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品行良好,具有初中以上学历的中国公民可以申领保安员证,从事保安服务工作。然而,也有明确的限制条件,即曾因故意犯罪被刑事处罚的人员不得担任保安员。这是保安员任职资格的基本门槛,也是保障保安服务质量和社会安全的重要措施。
接下来,我们考虑法院对犯罪分子宣告的禁止令内容。根据《关于对判处管制、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适用禁止令有关问题的规定(试行)》,法院在判处管制或宣告缓刑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禁止犯罪分子在管制执行期间或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包括禁止从事某些职业或行业。如果法院在判决中明确禁止该犯罪分子从事保安工作,那么该人员在此期间就不能担任保安员。
综合以上两个方面,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如果该管制人员曾因故意犯罪被刑事处罚,那么根据保安员的任职资格条件,他不得担任保安员。
如果法院在判决中明确禁止该管制人员从事保安工作,那么他在此期间也不能担任保安员。
如果该管制人员没有上述两种情况,即他并非因故意犯罪被刑事处罚,且法院没有禁止他从事保安工作,那么从理论上讲,他是有可能担任保安员的。但具体还需根据当地公安机关和保安服务公司的具体规定和要求来确定。
因此,对于您的问题,我们不能简单地给出“可以”或“不可以”的答案。而是需要您根据具体情况,结合保安员的任职资格条件和法院的禁止令内容来进行判断。如果您或相关人员有此类需求,建议咨询当地公安机关或法律专业人士以获取更准确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