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证实虚开发票通知单属于书证。
在法律上,书证是指以其内容来证明待证事实的有关情况的文字材料。凡是以文字来记载人的思想和行为以及采用各种符号、图案来表达人的思想,其内容对待证事实具有证明作用的物品都是书证。已证实虚开发票通知单是由相关机构或部门出具的,用于证明存在虚开发票行为的书面文件。它符合书证的定义和特征,因为其内容能够证明虚开发票这一待证事实。
因此,在涉及虚开发票的法律纠纷或诉讼中,已证实虚开发票通知单可以作为书证来使用,以证明相关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