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申请检察抗诉适用法条是什么-畅治辉律师|法行宝
2026-03-16 行政纠纷

在行政诉讼中,申请检察抗诉主要适用的法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和第九十三条。以下是对这两条法条的详细解读及申请检察抗诉的相关要点:

一、法条解读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 原文: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一)不予立案或者驳回起诉确有错误的;(二)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未经质证或者系伪造的;(四)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五)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六)原判决、裁定遗漏诉讼请求的;(七)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八)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 解读:此条款明确了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再审的法定情形,同时也是申请检察院抗诉的重要前提。当行政诉讼的判决、裁定存在上述情形之一时,当事人不仅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也有权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2.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三条

    • 原文: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九十一条规定情形之一,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提出抗诉。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九十一条规定情形之一,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并报上级人民检察院备案;也可以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有权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

    • 解读:此条款明确了人民检察院在行政诉讼中的检察监督职责,包括提出抗诉和检察建议的权力。当人民检察院发现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存在本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时,应当提出抗诉或检察建议。

二、申请检察抗诉的要点

  1. 申请条件:

    • 当事人的申请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的情形之一。
    • 申请应针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或调解书。
  2. 申请程序:

    • 当事人应向人民检察院提交书面申请,并附上相关证据材料。
    • 人民检察院在收到申请后,将进行审查,并根据审查结果决定是否提出抗诉或检察建议。
  3. 注意事项:

    • 当事人在申请检察抗诉时,应确保引用的法律条文准确无误,避免使用过期或废止的法条。
    • 申请应紧密结合案情,选择最符合实际情况的法律依据进行阐述。
    • 当事人应保持与人民检察院的沟通,及时了解申请的审查进度和结果。

三、实际应用中的建议

  1. 在准备申请材料时:

    • 仔细梳理案件事实,明确申请抗诉的具体理由和依据。
    • 收集并整理相关证据材料,以支持申请理由。
    • 撰写申请书时,应清晰、准确地阐述申请事项、事实和理由,并引用相关法律条文作为依据。
  2. 在申请过程中:

    • 保持与人民检察院的沟通,及时了解申请的审查进度和结果。
    • 如需补充材料或说明情况,应积极配合人民检察院的要求。
  3. 在申请结果出来后:

    • 如人民检察院决定提出抗诉或检察建议,当事人应积极配合后续的法律程序。
    • 如人民检察院决定不提出抗诉或检察建议,当事人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考虑其他法律途径,如申请再审或寻求其他法律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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