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 中 避风港 原则是那几条-冼嘉乐律师|法行宝
2026-03-16 侵权纠纷

在《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中,“避风港原则”主要体现在第十四条至第十七条,具体内容如下:

  1. 第十四条:该条款规定了网络服务提供者在接到权利人发出的符合规定的书面通知后,应当立即删除涉嫌侵权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或者断开与涉嫌侵权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链接,并同时将通知书转送提供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服务对象。这是“避风港原则”中“通知-删除”规则的核心体现,即网络服务提供者在接到通知后,如果及时采取了删除或断开链接的措施,就可以避免承担侵权责任。

  2. 第十五条:此条款进一步明确了网络服务提供者在接到权利人的通知书后,应当立即将通知书转送服务对象,并告知其可以向网络服务提供者提交书面说明说明。如果服务对象提交了书面说明,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立即将该书面说明转送权利人,并告知其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向有关部门投诉。这一条款为服务对象提供了申辩的机会,同时也确保了权利人能够及时了解服务对象的立场,从而采取进一步的法律行动。

  3. 第十六条:该条款规定了网络服务提供者在转送通知书和书面说明时,应当保留相关记录,供权利人和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查阅、复制。这一条款有助于确保网络服务提供者在处理侵权通知时的透明度和可追溯性,为可能的法律纠纷提供证据支持。

  4. 第十七条:此条款是“避风港原则”的重要补充,它规定了网络服务提供者在符合一定条件下可以免除赔偿责任的具体情形。这些条件包括:网络服务提供者证明其仅提供自动接入、自动传输、信息存储空间、搜索、链接、文件分享技术等网络服务;网络服务提供者证明其主观上没有过错;以及网络服务提供者证明其已经按照规定采取了合理、有效的技术措施,并尽到了必要的注意义务。如果网络服务提供者能够满足这些条件,即使其服务对象的行为构成侵权,网络服务提供者也可以免除赔偿责任。

“避风港原则”的应用与注意事项:

  • 应用:在实际操作中,“避风港原则”为网络服务提供者提供了一定的法律保护。当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权利人的侵权通知后,如果能够及时采取删除或断开链接的措施,并保留相关记录,就可以在很大程度上避免承担侵权责任。

  • 注意事项:然而,“避风港原则”并非无条件的免责金牌。网络服务提供者在享受这一原则带来的法律保护时,也必须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采取必要的技术措施来预防侵权行为的发生。此外,如果网络服务提供者明知或应知服务对象的行为构成侵权,却未采取任何措施,那么其将无法享受“避风港原则”的保护,并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总结与建议:

“避风港原则”是《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中为网络服务提供者提供的一项重要法律保护。然而,网络服务提供者在享受这一保护的同时,也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并采取必要的技术措施来预防侵权行为的发生。如果您在信息网络传播权方面遇到任何法律问题或纠纷,欢迎直接向我咨询,我将根据您的具体情况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