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中中止审理是什么书面形式-孙燕青律师|法行宝
2026-03-16 刑事辩护

在刑事案件中,当中止审理的情形出现时,法院会依法作出相应的书面裁定,这一裁定通常以刑事裁定书(中止审理用)的形式呈现。以下是对这一书面形式的详细解释:

一、刑事裁定书(中止审理用)的基本结构

  1. 首部信息:

    • 法院名称:明确作出裁定的法院全称。
    • 文书编号:按照法院的文书编号规则进行编号。
    • 公诉机关/自诉人、被告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文化程度、职业或工作单位及职务、住址等,以及被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若案件涉及多名被告人,需逐一列明。
    • 辩护人情况:如有辩护人,需列明其姓名、单位及职务。
  2. 事实与理由部分:

    • 案件来源与审理经过:简要说明案件的来源、起诉时间、审理阶段等。
    • 中止审理的具体情形:详细阐述导致中止审理的具体原因,如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被告人脱逃、自诉人患有严重疾病且未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等。
    • 法律依据: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中关于中止审理的具体条款,作为裁定的法律依据。
  3. 裁定结果:

    • 直接表述“本案中止审理”,并明确中止审理的原因及恢复审理的条件或时间(如可能)。
  4. 尾部格式:

    • 审判人员签名:包括审判长、审判员等签名。
    • 院印:加盖法院公章。
    • 日期:注明裁定作出的具体日期。
    • 书记员核对:书记员需核对文书并注明“与原本核对无异”。

二、刑事裁定书(中止审理用)的示例内容

法院名称
刑事裁定书
(XXXX)XX刑X字第XX号

公诉机关:XXX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XXX(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文化程度、职业或工作单位及职务、住址等,被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
(如案件涉及多名被告人,依次列明。)
辩护人:XXX(姓名、单位及职务,如有)。

本院查明的事实与理由: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因被告人XXX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参与庭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XX条之规定,本案应依法中止审理。

裁定如下:
本案中止审理,待被告人XXX病情好转,能够出庭参与庭审时,再行恢复审理。

审判长:XXX
审判员1:XXX
审判员2:XXX
(院印)
XXXX年XX月XX日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XXX

三、注意事项

  • 法律依据精准:在裁定书中引用的法律条款需与案件事由严格对应,避免错引。
  • 语言规范:使用法言法语,避免口语化表述,确保裁定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 程序合规:确保裁定书送达当事人及相关机关,保障当事人的救济权利。

综上所述,刑事案件中止审理的书面形式为刑事裁定书(中止审理用),它详细记录了案件的基本情况、中止审理的原因、法律依据及裁定结果,是法院依法行使审判权的重要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