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诉讼套取公积金表现形式-高澄律师|法行宝
2026-03-16 公司事务

虚假诉讼套取公积金,通常表现为通过虚构法律关系或事实,利用司法程序来非法获取公积金,其具体表现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1. 伪造借款合同或债务纠纷:

    • 行为人可能伪造借款合同、借条等债权债务凭证,虚构自己与他人之间存在借款关系,并以此为由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偿还“借款”。在获得法院判决或调解书后,再以执行名义申请扣划对方的公积金账户资金。
  2. 虚构房屋买卖合同:

    • 通过伪造房屋买卖合同、付款凭证等文件,虚构房屋交易事实,并以此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要求对方履行合同义务(如支付购房款)。在获得有利法律文书后,再申请执行对方的公积金账户。
  3. 利用离婚诉讼转移财产:

    • 在离婚诉讼中,一方可能通过虚构债务、隐瞒财产等方式,试图将公积金账户资金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或转移。例如,通过伪造债务凭证,让法院判决对方承担债务,并进而申请执行对方的公积金账户以偿还“债务”。
  4. 冒名诉讼或伪造诉讼主体:

    • 行为人可能冒用他人名义提起诉讼,或者伪造诉讼主体的身份信息、授权委托书等文件,以非法手段获取公积金。例如,冒用他人身份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支付“欠款”,并在获得判决后申请执行对方的公积金账户。
  5. 利用仲裁或调解程序:

    • 除了法院诉讼外,行为人还可能利用仲裁机构或调解组织来达成虚假仲裁裁决或调解协议,并以此为依据申请执行公积金账户。这种方式往往更加隐蔽,因为仲裁和调解程序相对灵活,且对证据的审查可能不如法院严格。

针对这些虚假诉讼套取公积金的行为,法律有严格的规制和惩罚措施。一旦发现虚假诉讼行为,法院将依法裁定不予执行、撤销原判决或调解书,并对行为人处以罚款、拘留等处罚;构成犯罪的,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公积金管理部门也会加强与司法机关的协作配合,共同打击虚假诉讼行为,保障公积金的安全和合法使用。

如果您遇到或怀疑有虚假诉讼套取公积金的情况,请及时向我咨询,我将根据您的具体情况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