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套取住房公积金 虚假诉讼典型案例-许仙凤律师|法行宝
2025-03-10 房产纠纷

虚假诉讼套取住房公积金是严重的违法行为,不仅损害公积金管理秩序,还破坏司法秩序和司法公信力。以下是一些检察院查处的虚假诉讼套取住房公积金的典型案例:

一. 李某营、杨某平虚假诉讼案

  1. 案情分析:

    • 李某营为套取公积金账户资金,与杨某平商议通过捏造债权债务关系,提起虚假诉讼方式获取该款项。
    • 杨某平根据李某营出具的虚假借条以债务纠纷为由将李某营诉至法院,审理期间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 法院依照规定通过平顶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平煤分中心扣划李某营公积金余额至杨某平账户,杨某平再将部分款项转给李某营。
  2. 裁判结果:

    • 李某营、杨某平因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被法院以虚假诉讼罪判处刑罚。
    • 李某营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杨某平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3000元。

二. 秦某某等人虚假诉讼案

  1. 案情分析:

    • 2019年5月至2022年6月间,秦某某单独或指使他人,与骆某等人虚构借贷关系,通过调解骗取法院生效裁判文书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提取住房公积金。
    • 秦某某等人通过虚假诉讼方式为多人非法提取住房公积金达上千万元。
  2. 裁判结果:

    • 秦某某因在犯罪团伙中起核心作用,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0万元。
    • 魏某某等5人因认罪认罚,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至七个月不等刑罚,各并处罚金。

三. 汪某与黄某虚假诉讼案

  1. 案情分析:

    • 汪某为套取住房公积金,与好友黄某协商配合其打“假官司”。
    • 汪某伪造了借条并自拟民事起诉状,让黄某签字并起诉自己。
    • 双方利用虚假的材料在调解委员会迅速达成调解协议,后由法院划扣汪某夫妇的公积金至黄某账户,黄某再将部分款项转至汪某账户。
  2. 裁判结果:

    • 法院采纳再审检察建议,撤销了原生效裁定书,并对涉案当事人分别处以罚款3000元。

这些案例表明,通过虚假诉讼套取住房公积金是严重的违法行为,不仅损害公积金管理秩序,还破坏司法秩序和司法公信力。对于此类行为,法律将予以严厉打击。

我的观点:住房公积金是国家、单位、职工共同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具有严格的提取和使用条件。任何企图通过虚假诉讼等非法手段套取住房公积金的行为都是不可取的,不仅可能面临法律的严惩,还会对个人的信用记录和社会声誉造成严重影响。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