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子未结束一直扣押怎么办-孙衡律师|法行宝
2026-03-16 刑事辩护

若案子未结束但一直扣押相关人员或物品,可分情况采取以下措施:

  1. 针对人员扣押(如刑事拘留、逮捕后的羁押)

    • 核实扣押合法性: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刑事拘留最长不超过37天,逮捕后羁押期限一般不超过2个月(特殊情况可延长)。若超过法定期限,可向办案机关(如公安局、检察院)提出书面申请,要求解除强制措施或变更强制措施(如取保候审)。
    • 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若被扣押人员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如可能判处轻刑、无社会危险性等),可向检察院提交《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书》,由检察院审查是否继续羁押。
    • 监督与投诉:若办案机关存在超期羁押或违法扣押,可向其上级机关或同级检察院投诉,要求依法监督纠正。
  2. 针对物品扣押(如财物、证据等)

    • 核对扣押程序: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41条,扣押物品需出具《扣押清单》,并由办案人员、见证人、持有人签字。若未履行法定程序,可要求办案机关补正或解除扣押。
    • 申请返还财物:若扣押物品与案件无关(如私人财物、非涉案资金),可向办案机关提出书面申请,要求立即返还。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45条,对查封、扣押的财物,经查明确与案件无关的,应在3日内解除扣押并返还。
    • 提起国家赔偿:若因违法扣押导致财物损坏或灭失,可在案件终结后向办案机关提出国家赔偿申请,要求赔偿损失。
  3. 通用建议

    • 保留证据:保存所有与扣押相关的法律文书(如扣押清单、拘留通知书、逮捕通知书等),以便后续维权。
    • 委托律师介入:律师可会见被扣押人员、查阅案卷、与办案机关沟通,更高效地推动问题解决。
    • 关注案件进展:定期向办案机关了解案件阶段(如侦查、审查起诉、审判),若案件长期停滞,可要求说明理由或推动程序加快。

若遇到具体操作困难或需要进一步分析,可直接向我说明情况,我会结合案情提供详细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