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您提出的“残疾人的财产能不能到监护人名下帐户”的问题,这主要涉及到监护人对被监护人财产的管理和处置权限。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监护人并不直接拥有被监护残疾人的财产所有权。监护人的职责是保护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包括管理其财产,但并不意味着监护人可以随意将财产转移到自己名下。
在特定情况下,如果监护人处置被监护人的财产完全是为了被监护人的利益,例如出卖财产所得用于治疗残疾人的疾病,或者为了残疾人的其他合法权益,这种情况下监护人可以依法进行处置。但即便如此,也并不意味着财产可以直接转移到监护人名下帐户,而是应该用于被监护人的实际需要,并保留相关证据以备查证。
其他情况下,监护人不得擅自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更不得将财产转移到自己名下。如果监护人擅自处置被监护残疾人的财产,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其赔偿损失,并撤销其监护资格。
此外,如果残疾人去世,其财产并不自动归其生前的监护人所有。应当由其所有法定继承人依法继承。当然,如果监护人生前尽了主要的扶养义务或者与残疾人共同生活在一起,根据法律规定,可以适当多分遗产。
综上所述,残疾人的财产并不能随意转移到监护人名下帐户。监护人应依法履行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包括妥善管理其财产。如果您有进一步的疑问或需要具体的法律建议,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或相关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