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如何写申请法院撤销公司在强制执行期间的降低注册资金行为 模板-许彬律师|法行宝
2026-03-14 公司事务

债权人申请法院撤销公司在强制执行期间降低注册资金行为的文书模板及操作要点如下:

一、核心法律依据

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八条,若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行为存在恶意逃避债务、损害债权人利益的情形,债权人可申请法院撤销该行为并追加相关责任人为被执行人。

二、文书模板(申请书)

申请人(债权人):XXX,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住址/注册地:XXX
被申请人(公司):XXX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住所地:XXX
第三人(股东/责任人):XXX,身份证号:XXX,住址:XXX

申请事项

  1. 撤销被申请人XXX公司于XXXX年XX月XX日作出的减少注册资本(从XX元减至XX元)的决议及工商变更登记行为;
  2. 追加第三人XXX在减资范围内对申请人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3. 本案申请费由被申请人及第三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

  1. 债务背景: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XXX纠纷(案号:XXX)已进入强制执行阶段,执行标的为XX元,但被申请人无财产可供执行(附执行裁定书)。
  2. 减资行为违法性:
    • 被申请人于XXXX年XX月XX日通过股东会决议减资,但未依法履行《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的通知债权人义务(未书面通知申请人,仅在报纸上公告,违反“已知债权人必须直接通知”的强制性规定);
    • 减资时未提供有效担保或清偿债务,导致申请人债权无法实现;
    • 减资后公司实缴资本显著低于债务金额,存在恶意逃避债务的故意。
  3. 损害后果:减资行为直接导致被申请人偿债能力下降,申请人债权无法受偿,符合《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规定的“债权人撤销权”构成要件。

证据清单

  1. 生效法律文书(判决书/调解书)及执行裁定书;
  2. 被申请人减资的股东会决议、章程修正案、工商变更登记记录;
  3. 申请人未收到减资通知的证明(如快递单、邮件记录等);
  4. 被申请人减资前后的财务报表(证明偿债能力变化)。

此致
XXX人民法院

申请人(签名/盖章):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三、操作要点

  1. 时效性:自知道减资行为之日起1年内申请撤销(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一条),逾期可能丧失权利;
  2. 程序衔接:需同时申请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依据《变更追加规定》第十八条),要求其在减资范围内承担责任;
  3. 举证重点:
    • 证明公司未履行法定通知义务(如邮寄凭证、公告内容截图);
    • 证明减资与债务无法清偿存在因果关系(如资产评估报告、执行终本裁定);
  4. 救济途径:若法院驳回申请,可在收到裁定后10日内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

四、风险提示

  1. 若公司减资时已依法通知债权人并提供担保,法院可能不支持撤销;
  2. 股东已实缴出资的,仅能追究其减资范围内的责任,而非无限连带责任。

建议:文书提交前需核对工商档案、财务记录等证据,确保逻辑严密。如有疑问,可直接向我咨询具体操作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