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人员到外地兼职做财务是否可以请假,这主要取决于具体的请假理由以及当地社区矫正机构的相关规定。
首先,根据《山东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试行)》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社区矫正对象未经批准不得离开居住的市、县,但有正当理由的,经批准后可以离开。这里的正当理由包括就医、就学、参与诉讼、处理家庭或者工作重要事务等。对于工作重要事务,一般指的是确需本人参加的,如参加生产经营活动(包括投资谈判、签订合同等与生产经营直接相关的活动)、参加涉及企业生产经营的仲裁、登记、许可、调解、复议等活动、因工作需要参加重要培训、重要会议等活动,以及其他工作重要事务。
针对您提到的到外地兼职做财务的情况,如果这属于您工作重要事务的一部分,且确实需要您本人亲自前往外地处理,那么您可以向当地的社区矫正机构提出请假申请。在申请时,您需要详细说明请假的原因、目的地、时间以及返回后的计划等,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如兼职合同、工作安排等,以便社区矫正机构进行审批。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社区矫正机构可能会有不同的规定和审批流程。例如,安徽广德就推动了简化涉企社矫对象外出审批程序,以保障他们正常的经营需求。因此,在申请请假前,建议您先了解当地社区矫正机构的具体规定和审批流程,以便更好地准备申请材料和说明请假理由。
总的来说,如果到外地兼职做财务属于您工作重要事务的一部分,且确实需要您本人亲自前往处理,那么您可以向当地的社区矫正机构提出请假申请。但具体是否能够获得批准,还需要根据当地的规定和审批流程来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