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问题,即“领证之前男方说给20万彩礼领证以后一份没给,男方要求离婚女方可以起诉他吗”,以下是我的详细解答: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彩礼的法律性质。彩礼在法律上被视为一种附条件的赠与行为,其给付以双方结婚为目的。当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一般认为赠与彩礼的条件已经成就。
接下来,我们分析未给彩礼的起诉情况:
一般情况:
- 若双方已经领证结婚,且没有关于彩礼的书面约定(如协议明确规定必须给付彩礼及具体给付时间、金额等),那么一方在离婚时以对方未给彩礼为由起诉要求支付,通常缺乏法律依据,法院难以支持。
特殊情况:
- 如果双方在婚前签订了明确的彩礼给付协议,并详细约定了彩礼数额、支付方式、支付时间等,而另一方未按协议履行,那么未收到彩礼的一方可以依据该协议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履行。但法院在审理时会综合考虑双方实际生活情况、未支付原因等因素。
再来看彩礼返还纠纷的相关规定: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彩礼的,若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且适用前款第二、三项时,应以双方离婚为条件。但这一规定并不直接适用于您当前的情况,因为您已经领证结婚。
关于离婚诉讼与彩礼的关系:
- 领证后未给彩礼并不影响离婚诉讼的提起。婚姻关系的存在不取决于是否给予彩礼。如果您决定离婚,完全有权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无论彩礼是否已支付。
最后,关于彩礼在离婚案件中的地位:
- 彩礼问题若双方在婚前有明确约定或协议,并且符合当地风俗习惯和法律规定,则可作为离婚案件中的一个争议点进行审理。但需注意,彩礼并非决定婚姻关系是否存续的关键因素。
综上所述,针对您的情况,如果双方没有关于彩礼的书面约定,您单纯以男方未给彩礼为由起诉要求支付,法院通常不会支持。但您可以就离婚问题向法院提起诉讼,并在诉讼中提出彩礼未支付作为争议点之一(如果有相关约定或协议的话)。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会综合考虑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子女抚养问题、财产分割等多种因素作出判决。因此,建议您在决定起诉前,先咨询专业律师,了解您的具体权益和可能的诉讼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