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逮捕证来抓人怎么办-何建安律师|法行宝
2026-03-13 刑事辩护

若警察携带逮捕证来抓人,被逮捕人及其家属应当配合执法,同时依法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具体说明如下:

  1. 配合执法是首要义务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公安机关持逮捕证抓捕时,被逮捕人必须配合。若拒绝配合或逃跑,可能构成妨碍公务罪(《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罚金。此时,保持冷静、避免冲突是关键,切勿试图藏匿、销毁证据或攻击执法人员,否则可能加重法律后果。

  2. 核实逮捕证合法性
    家属或在场人员有权要求执法人员出示逮捕证,并核对以下信息:

    • 逮捕证是否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签发;
    • 是否载明被逮捕人的姓名、涉嫌罪名;
    • 是否加盖公安机关公章。
      若逮捕证存在信息错误、未盖章或超出签发机关管辖范围等情形,可能涉嫌程序违法,但现场不可直接抗拒逮捕,需后续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3. 立即联系律师介入
    逮捕后24小时内,公安机关会通知家属,并送被逮捕人至看守所羁押。此时,家属应第一时间委托律师会见,律师可:

    • 向被逮捕人了解案情,核实是否存在刑讯逼供等非法取证行为;
    • 申请取保候审或变更强制措施;
    • 与侦查机关沟通,提交法律意见书,争取从轻处理。
      若经济困难,可申请法律援助(《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
  4. 后续救济途径
    若认为逮捕违法,可通过以下方式维权:

    • 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向检察院提交书面申请,要求对是否继续羁押进行审查(《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
    • 提起国家赔偿:若最终无罪或案件被撤销,可向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申请国家赔偿(《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
    • 控告执法违法:若存在超期羁押、刑讯逼供等情形,可向检察院控告或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温馨提示:若您或家人遇到此类情况,可直接向我咨询具体应对方案,我会结合案情细节(如涉嫌罪名、证据情况等)提供针对性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