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农村户口迁走了,土地确权证有地,还算不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问题,以下是我的详细解答: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确认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的相关规定,户籍在或者曾经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并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形成稳定的权利义务关系,同时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所有的土地等财产为基本生活保障的居民,才被认定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接下来,我们分析您的情况:
户籍情况:您的户口已经迁出农村,这意味着在户籍这一条件上,您已经不再满足“户籍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要求。
土地确权证:虽然您拥有土地确权证,表明您在农村有土地权益,但这并不直接等同于您就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土地确权证更多是对您土地权益的确认,而非成员资格的确认。
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关系:要成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还需要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形成稳定的权利义务关系,并以该组织的土地等财产为基本生活保障。如果您已经迁出户口,且长期不在农村生活,可能难以满足这一条件。
成员大会的确认:根据法律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成员大会来确认成员资格。即使您曾经拥有农村户口和土地,但最终是否被认定为成员,还需要经过成员大会的确认。
综合以上分析,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因此,在一般情况下,如果您的户口已经迁出农村,且不再满足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形成稳定的权利义务关系并以该组织的土地等财产为基本生活保障的条件,那么您可能不再被认定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但具体情况可能因地区和政策而异,建议您咨询当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相关部门以获取更准确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