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三百零七条犯罪构成要件-吴友见律师|法行宝
2026-03-10 刑事辩护

《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主要涉及妨害作证罪和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以下是这两个罪名的犯罪构成要件:

  1. 妨害作证罪的构成要件

    • 主体要件: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这意味着,任何达到这个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都有可能成为妨害作证罪的主体。
    • 主观要件: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妨害作证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这要求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有明确的认识,并希望或放任其产生妨害作证的效果。
    • 客体要件: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国家司法机关正常的诉讼活动秩序,又侵犯了公民依法作证的权利。妨害作证罪不仅扰乱了司法秩序,还剥夺了公民依法作证的合法权益。
    • 客观要件:在刑事诉讼中,采用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行为。这里的“暴力”是指对证人使用有形力的一切方法;“威胁”是指以加害证人或其亲属相要挟,使证人不敢作证;“贿买”是指以金钱、财物或其他利益诱使证人拒绝作证或提供假证明;“指使”是指利用职权或其他影响,唆使他人作伪证。
  2. 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的构成要件

    • 主体要件:一般主体,即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与妨害作证罪相同,任何达到法定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都有可能成为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的主体。
    • 主观要件:直接故意,即明知是证据而故意予以毁灭或者伪造。这要求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有明确的认识,并故意去毁灭或伪造证据。
    • 客体要件:复杂客体,既包括司法机关正常的刑事诉讼活动,也包括当事人依法享有的合法权益(如通过证据所体现的财产权利)。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不仅破坏了司法秩序,还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 客观要件:实施了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行为。这里的“毁灭”是指湮灭、消灭证据,既包括使现存证据从形态上完全予以消失,如将证据烧毁、撕坏、浸烂、丢弃等,又包括虽保存证据形态但使得其丧失或部分丧失其证明力,如玷污、涂划证据使其无法反映其证明的事实等。“伪造”是指编造、制定实际根本不存在的证据或者将现存证据加以篡改、歪曲、加工、整理违背事实真相。“情节严重”一般是指涉及重要案件的证据的;多次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的;造成严重后果的等情形。

法律后果:

  • 对于妨害作证罪,根据《刑法》第三百零七条的规定,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对于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同样根据《刑法》第三百零七条的规定,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特别提醒:

  • 司法工作人员犯前两款罪的,会从重处罚。这是因为司法工作人员肩负着维护司法公正和秩序的重要职责,如果他们犯此类罪行,将严重损害司法权威和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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