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变更合同的情形有哪些种类-张翠云律师|法行宝
2026-03-10 合同纠纷

可变更合同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我将结合具体法律条款和实例为您详细解析:

  1. 双方协商一致变更

    •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 解读:这是合同变更中最直接也最常见的方式。只要合同双方当事人就变更的内容达成一致意见,即可对合同进行变更。例如,甲乙双方在货物买卖合同中约定交货时间从原定的10月1日变更为10月5日,即属于双方协商一致变更合同的情形。
  2. 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或变更。”
    • 解读:重大误解指的是一方当事人因自己的过错导致对合同内容(如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发生误解而订立了合同,且这种误解对合同的目的、双方权利义务等有重大影响。例如,购买方误将仿制品当作知名画家的真迹而购买,即可请求变更合同内容,如降低价格或更换为真迹。
  3. 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或变更。”
    • 解读:显失公平指的是合同的权利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例如,出借人利用借款人急需资金的困境,约定极高的利息,使得合同订立时明显对借款人不利,借款人可请求变更合同中的利息条款。
  4. 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

    •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或变更。”以及《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或变更。”
    • 解读:若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合同,受欺诈、胁迫方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合同。例如,销售方虚构产品功效欺骗消费者购买,或威胁消费者若不购买则公开其隐私,消费者均可请求变更合同内容或撤销合同。
  5. 情势变更

    •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 解读:情势变更指的是合同成立后,客观情况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一方明显不公平或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例如,房屋租赁合同履行期间,政府出台相关政策导致房屋无法继续用于原定用途,承租方可请求变更合同内容或解除合同。

在合同变更过程中,还需注意以下几点:

  • 合同变更需满足特定条件,包括存在法定事由或双方协商一致。
  • 合同变更仅限于合同内容的变化,不涉及主体的变更。
  • 在合同变更过程中,应确保不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 合同变更后,当事人应按照变更后的合同履行义务,享受权利。

建议:在面临合同变更时,当事人应首先尝试通过协商解决争议。若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寻求法律途径解决,确保合同变更的合法性与公正性。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