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转道掉头通常属于不按导向车道行驶的违法行为,一般会被处以罚款20元至200元,并记3分,但具体处罚需结合实际情况判断。以下是详细分析:
一般情况下的处罚依据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时,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须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若在右转车道直接掉头,属于“不按导向车道行驶”的违法行为。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通常会被处以20元至200元罚款,并记3分(具体罚款金额以地方规定为准,例如北京、上海等地一般为200元,部分城市可能为100元)。
需结合具体情形判断的例外情况
实务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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