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问题,即“离婚后男方的户口还在女方,再起诉是不是女方的地方起诉”,以下是我为您提供的详细解答: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在民事诉讼中,通常遵循“原告就被告”的原则,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原告需要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里的“住所地”通常指的是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如果被告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那么则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户籍地后,在某地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地方。
针对您的情况,虽然离婚后男方的户口还在女方处,但这并不直接决定诉讼的管辖法院。关键在于男方的实际居住地。如果男方已经离开了原户籍地,并在其他地方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那么他的经常居住地就成为了确定管辖法院的关键因素。
如果男方仍在原户籍地居住:
如果男方已经离开原户籍地,并在其他地方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
特殊情况:
此外,如果双方对管辖法院有争议,任何一方都可以在提交答辩状期间向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法院会依法审查异议,并作出相应的裁定。
综上所述,离婚后男方的户口还在女方处,并不直接决定再起诉时的管辖法院。关键在于男方的实际居住地以及是否存在特殊情形。因此,女方在提起诉讼前,应先了解男方的实际居住情况,并据此确定正确的管辖法院。如果对管辖法院有疑虑或不确定,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或联系当地法院进行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