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解协议书上没有写诉讼费用怎么办-王思宇律师|法行宝
2026-03-09 合同纠纷

核心结论:若和解协议书中未写明诉讼费用,可通过补充协议、协商解决或诉讼/仲裁途径处理,具体如下:

  1. 补充协议明确费用承担
    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对原和解协议中未约定的诉讼费用进行明确约定。这是最直接、高效的解决方式,既能避免后续争议,又能确保双方权利义务清晰。补充协议需符合《民法典》第470条关于合同内容的一般规定,明确费用金额、支付方式、支付时间等关键条款。

  2. 协商解决并留存证据
    若双方不愿签订补充协议,可通过协商确定费用承担方式,并通过书面记录(如邮件、微信等)或录音录像等方式留存证据。根据《民法典》第5条,民事主体可按意思自治原则处理民事关系,但需注意保留证据以证明双方达成合意,避免口头约定难以举证。

  3. 诉讼或仲裁中主张费用
    若和解协议已部分履行且产生争议,未约定诉讼费用时,可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29条处理:

    •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法院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决定各自承担比例;
    •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利害关系决定各自承担比例。
      若和解协议涉及仲裁,仲裁庭有权根据《仲裁法》第62条裁决费用承担。

实务建议:

  • 签订和解协议时,建议明确约定诉讼费用、律师费、保全费等争议解决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避免遗漏;
  • 若已签订未约定费用的协议,可优先通过补充协议完善条款;
  • 协商或诉讼过程中,注意保留沟通记录、费用凭证等证据,以维护自身权益。

如有进一步疑问,可直接向我咨询具体场景下的处理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