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销罪是刑法第几条-张鑫律师|法行宝
2026-03-08 刑事辩护

传销罪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对应的是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即“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以下是对该罪名的详细解析:

一、法律条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的规定,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罪名解读

  1. 罪名定义: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是针对传销活动的组织者、领导者设立的罪名,旨在打击那些通过传销活动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行为。一般的传销参与人员通常并不构成本罪,而是多采取教育、遣散等处理方式。

  2. 行为特征:

    • 入门费: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这是传销活动常见的入门门槛。
    • 层级性:传销活动往往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形成上下线关系,上线通过发展下线来获取利益。
    • 计酬方式:传销活动的计酬方式通常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依据,而非基于实际的商品销售或服务提供。
    • 骗取财物:这是传销活动的本质特征,也是区分合法直销与非法传销的关键。传销活动往往通过虚假宣传、承诺高额回报等手段,诱使参加者投入资金,最终使参与者遭受财产损失。
  3. 责任人员:在传销活动中起组织、领导作用的发起人、决策人、操纵人,以及在传销活动中担负策划、指挥、布置、协调等重要职责,或者在传销活动实施中起到关键作用的人员,均可被认定为传销活动的组织者、领导者,并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三、立案追诉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七十八条,涉嫌组织、领导的传销活动人员在三十人以上且层级在三级以上的,对组织者、领导者应予立案追诉。此外,若组织、领导多个传销组织,或单个组织中的层级已达三级以上,可将在各组织中发展的人数合并计算。

四、法律后果

对于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犯罪分子,将依法受到刑事处罚,包括有期徒刑、拘役以及罚金等。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予追缴或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及时返还。

五、特别提示

传销活动不仅违反了刑法规定,还可能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因此,在参与任何经济活动时,务必保持警惕,避免陷入传销陷阱。如果发现自己或身边的人可能涉及传销活动,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以便执法机关及时介入调查,保护受害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秩序。

如果你或你身边的人遭遇了传销活动,或者有任何关于传销罪的法律疑问,都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会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