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送孩子去读书,在特定情况下是犯法的,这主要涉及到我国关于义务教育的法律规定。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国家实行9年义务教育制度,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这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具体来说,凡年满6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在条件不具备的地区,儿童可以推迟到7周岁入学。如果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并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接下来,我们来看监护人对未成年人接受义务教育应承担的责任。根据法律规定,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如果监护人放任或者迫使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失学辍学,那么他们就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
对于监护人未尽到保证责任的情况,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一系列措施。首先,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并责令限期改正。如果监护人经教育仍拒绝送子女或被监护人就学的,那么根据情节轻重,乡级人民政府可以给予罚款的处罚。对于拒不改正及拒不缴纳罚款的,行政机关还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综上所述,不送孩子去读书,在孩子属于适龄儿童少年且未完成义务教育的情况下,是违反法律规定的。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孩子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否则将可能面临批评教育、罚款等行政处罚,甚至可能被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因此,作为监护人,我们有责任和义务确保孩子接受义务教育,为他们的未来打下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