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家政中介费给了一年是否可以退的问题,这主要取决于家政公司是否履行了其合同义务,以及合同中的相关条款是否合法合理。
首先,我们要明确的是,如果家政公司在收取中介费后,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比如未能提供合适的家政服务人员,或者提供的服务人员不符合合同要求且未及时更换,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您作为消费者是有权要求退还部分或全部中介费的。
其次,关于合同中的“中介费一律不退”等类似条款,这往往被视为“霸王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如果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或者排除对方主要权利,那么这样的条款是无效的。因此,如果家政公司在合同中设置了这样的条款,并且未能提供充分的服务,您完全有权要求退还中介费。
以您提到的案例为例,张先生与家政公司签订了家政服务合同,并支付了一年的中介费。然而,家政公司提供的两名保姆都只工作了很短的时间就离职了,且家政公司未能及时提供新的合适人选。在这种情况下,张先生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并退还中介费,最终法院判决家政公司退还了部分中介费。
因此,我建议您在遇到类似情况时,首先与家政公司进行沟通协商,要求其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或者退还中介费。如果协商无果,您可以向当地的消费者委员会反映情况或者申请第三方调解。如果问题仍然无法解决,您还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之,家政中介费是否可以退还取决于家政公司是否履行了合同义务以及合同条款的合法性。作为消费者,您有权要求家政公司提供符合合同约定的服务,并在服务不符合要求时要求退还中介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