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牵连合犯举例说明-董飞律师|法行宝
2026-03-03 刑事辩护

牵连犯是指犯罪的手段行为、结果行为或目的行为,与另一犯罪行为分别触犯不同罪名的情况。以下是一些具体的例子来说明牵连犯:

  1. 抢劫罪与盗窃罪的牵连:

    • 甲为了抢劫银行,先盗窃一辆汽车用于作案时逃跑。这里,盗窃汽车是手段行为,触犯了盗窃罪;而抢劫银行是目的行为,触犯了抢劫罪。两者构成牵连犯,因为盗窃汽车是为了实施抢劫银行这一更严重的犯罪。
  2. 受贿罪与滥用职权罪的牵连:

    • 国家工作人员乙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构成受贿罪),同时为请托人谋取利益,实施了滥用职权的行为(构成滥用职权罪)。滥用职权行为与受贿行为之间存在牵连关系,因为乙收受财物是为了滥用职权为请托人谋取利益。
  3. 走私毒品罪与非法持有枪支罪的牵连:

    • 丙在走私毒品过程中,携带枪支用于抗拒缉私。非法持有枪支是手段行为,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走私毒品是目的行为,构成走私毒品罪。两者成立牵连犯,因为非法持有枪支是为了保障走私毒品行为的顺利进行。
  4. 保险诈骗罪与故意杀人罪的牵连:

    • 丁为了骗取保险金,故意杀害被保险人。故意杀人行为是手段,目的是制造保险事故进而骗取保险金(构成保险诈骗罪)。故意杀人罪与保险诈骗罪之间形成牵连关系,因为故意杀人是为了实现保险诈骗的目的。
  5.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与逃税罪的牵连:

    • 戊通过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作为手段达到少缴纳税款的目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逃税行为构成逃税罪。两者构成牵连犯,因为虚开发票是为了逃税。

处理原则: 对于牵连犯的处理,我国刑法理论界主流观点认为应当“从一重处”,即按照其中的重罪来定罪量刑,不实行数罪并罚。这是因为在牵连犯中,各个犯罪行为之间存在密切的关联,通常是为了实现一个主要的犯罪目的而实施的。因此,在量刑时,应当重点考虑主要犯罪行为的严重性和社会危害性。

特殊情况: 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法律有特别规定或者数罪之间的牵连关系特别紧密等,也可能采取数罪并罚或其他处理方式。例如,如果法律明确规定对某种牵连犯应当数罪并罚,或者数罪之间的牵连关系非常紧密,难以区分主从犯,那么法院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数罪并罚。

建议: 在处理牵连犯案件时,应仔细分析案件事实、证据和法律规定,确保准确认定和处理每个罪名及其之间的牵连关系。如果你或你身边的人遇到牵连犯相关的问题,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