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卷宗能否在律师与律师之间传-徐建华律师|法行宝
2026-03-03 刑事辩护

刑事案件卷宗在律师与律师之间传递的问题,需要分情况讨论,核心结论如下:

  1. 在合法授权与程序下,律师之间可以传递卷宗材料
    根据《刑事诉讼法》及相关规定,律师在代理案件过程中,有权依法查阅、复制案卷材料。若两名律师均接受同一案件当事人的委托(例如原律师因故退出,新律师接手),或存在合法的协作关系(如共同辩护、跨地区协作),且已通过合法程序(如向法院/检察院申请调取、经当事人书面授权等)获取卷宗,则律师之间传递卷宗材料属于合法行为。
    关键点:传递前需确认双方律师均具有合法代理权限,且卷宗来源合法(如通过法院复印、检察院提供等),避免涉及非法获取或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情形。

  2. 未经合法程序或授权,律师之间私自传递卷宗可能涉嫌违法
    若律师未通过合法途径获取卷宗(如私自拍照、复印未公开的案卷材料),或未经当事人同意将卷宗传递给其他律师(尤其是非协作律师),可能违反《律师法》第三十八条关于“律师应当保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的规定,甚至涉嫌《刑法》第三百零八条之一的“泄露不应公开的案件信息罪”(若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
    典型风险:

    • 卷宗中包含证人信息、侦查手段等敏感内容,私自传递可能导致证人受威胁、侦查工作受干扰;
    • 若卷宗涉及未成年人案件、国家安全案件等特殊类型,泄露可能承担更严重的法律责任。
  3. 律师间协作传递卷宗的合规建议

    • 明确授权:若需协作,当事人应出具书面授权书,明确允许律师之间共享卷宗材料;
    • 通过合法途径获取:优先通过法院、检察院调取卷宗,或要求原律师通过正规渠道(如邮寄、加密电子传输)提供;
    • 签署保密协议:协作律师之间可签订保密协议,约定卷宗使用范围、保密义务及违约责任;
    • 避免公开传播:传递后仅限协作律师本人使用,不得向无关第三方(包括当事人亲属、媒体等)披露。

总结:律师之间传递刑事案件卷宗的合法性取决于是否具备合法代理权限、卷宗来源是否合法、是否履行保密义务。若涉及复杂情形(如跨地区协作、卷宗含敏感信息),建议提前与办案机关沟通确认程序,或直接向我咨询具体操作方案,避免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