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款34万元的追诉期为十年。具体分析如下:
追诉期的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期限为十五年;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期限为十年。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量刑幅度直接决定了追诉期的计算。
虚开专票罪的量刑标准
根据《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虚开税款数额较大(10万元以上)或造成国家税款损失重大(5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本案中税款数额为34万元,已达到“数额较大”标准,法定刑幅度为三至十年有期徒刑。
追诉期的具体计算
由于法定最高刑为十年有期徒刑,根据《刑法》第八十七条第二项,追诉期为十年。需注意:
如有其他细节需要补充(如行为持续时间、是否自首等),可进一步向我说明,我会为您详细分析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