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开发票税额70万追索期几年-杨定洁律师|法行宝
2025-12-19 经济纠纷

虚开发票税额70万的追索期(即追诉时效),需根据具体涉嫌的罪名及法定刑幅度来确定,一般为五年至十年。具体分析如下:

  1. 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情况
    根据《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税款数额较大(五十万元以上)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根据《刑法》第八十七条,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为十年。因此,若虚开发票税额70万属于“数额较大”情形,追诉时效为十年。

  2. 涉嫌虚开发票罪的情况
    若虚开的是普通发票(非增值税专用发票),根据《刑法》第二百零五条之一,情节严重(虚开发票金额四十万元以上或虚开发票一百份以上且票面金额二十万元以上)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刑法》第八十七条,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为五年;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为十年。因此:

    • 若仅构成“情节严重”(未达“情节特别严重”),追诉时效为五年;
    • 若构成“情节特别严重”,追诉时效为十年。

总结:

  • 若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税额70万通常属“数额较大”),追诉时效为十年;
  • 若涉嫌虚开发票罪,需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区分:一般情节为五年,情节特别严重为十年。

提示:追诉时效的计算需以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受理案件为前提,若在追诉期内已立案,则不受时效限制。具体案件需结合证据和情节进一步分析,如有疑问可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