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有贪污犯罪又有受贿犯罪 追诉时效怎么计算-王谦律师|法行宝
2026-02-27 刑事辩护

既有贪污犯罪又有受贿犯罪时,追诉时效的计算需分别针对贪污罪和受贿罪进行,最终以两罪中追诉期限较长者为准。具体分析如下:

  1. 追诉时效的基本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追诉时效的期限根据犯罪的法定最高刑确定:
    • 法定最高刑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为五年;
    • 法定最高刑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为十年;
    • 法定最高刑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为十五年;
    • 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追诉时效为二十年(若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需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关键点:追诉时效的计算以单个罪名的法定最高刑为标准,而非数罪并罚后的总刑期。

  1. 贪污罪与受贿罪的追诉时效计算

    • 贪污罪: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贪污数额较大或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 例如:若贪污罪法定最高刑为十年有期徒刑,则追诉时效为十五年;若为无期徒刑或死刑,则追诉时效为二十年。
    • 受贿罪: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受贿罪的处罚与贪污罪相同,追诉时效的计算方式也一致。

      • 例如:若受贿罪法定最高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则追诉时效为五年;若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则追诉时效为十五年。

关键点:需分别确定贪污罪和受贿罪的法定最高刑,再根据《刑法》第八十七条计算各自的追诉时效。

  1. 数罪并罚时的追诉时效确定
    若行为人同时构成贪污罪和受贿罪,且两罪均未超过追诉时效,则数罪并罚;若其中一罪已超过追诉时效,则仅对未超过时效的罪名追诉。

    • 最终追诉时效:以贪污罪和受贿罪中追诉期限较长者为准。例如:贪污罪追诉时效为十五年,受贿罪为十年,则整体追诉时效为十五年。
  2. 特殊情形

    • 追诉期限的延长:根据《刑法》第八十八条,若在追诉期限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即“时效中断”)。
    • 不受追诉期限限制的情形:根据《刑法》第八十八条,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逃避侦查或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公安机关应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也不受追诉期限限制。

总结:既有贪污犯罪又有受贿犯罪时,需分别计算两罪的追诉时效,并以较长者为准。若涉及时效中断或不受追诉期限限制的情形,需根据具体案情调整计算方式。如有进一步疑问,可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