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第211条是当事人向检察院申请抗诉的法定情形吗-毛杰律师|法行宝
2026-02-26 行政纠纷

是的,民事诉讼法第211条确实规定了当事人向检察院申请抗诉的法定情形。具体来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的规定,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抗诉:

  1. 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 这意味着在原审判决或裁定作出后,当事人发现了新的证据,这些证据在原审时未被发现或提出,且这些新证据足以改变原审的判决或裁定结果。
  2. 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 原审判决或裁定所依据的基本事实,在证据上存在不足或缺失,导致事实认定不准确或不可靠。
  3. 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 原审判决或裁定所依据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即证据本身不真实,导致事实认定错误。
  4. 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 原审判决或裁定所依据的主要证据在庭审过程中未经质证,即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未得到充分审查和确认。
  5. 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 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因客观原因(如证据在对方控制之下、证据在异地等)无法自行收集关键证据,且已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但人民法院未进行调查收集。
  6. 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 原审判决或裁定在适用法律上存在错误,如错误地引用了法律条款、对法律条款的理解存在偏差等。
  7. 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 原审审判组织的组成不符合法律规定,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未回避,影响了审判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8. 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 无诉讼行为能力人(如未成年人、精神病人等)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非自身或其诉讼代理人的原因未参加诉讼,导致诉讼程序违法。
  9. 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 原审在诉讼过程中违反法律规定,剥夺了当事人的辩论权利,如未给予当事人充分的陈述和辩论机会等。
  10. 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 原审在未经传票传唤当事人的情况下,擅自进行缺席判决,违反了法定程序。
  11. 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 原审判决或裁定在诉讼请求的处理上存在遗漏或超出,即未对当事人提出的全部诉讼请求进行审理或判决,或者对未提出的诉讼请求进行了判决。
  12. 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 原审判决或裁定所依据的法律文书(如其他法院的判决、裁定、仲裁裁决等)被撤销或变更,导致原审判决或裁定的基础不复存在。
  13. 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 原审审判人员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存在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等违法行为,严重影响了审判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法律建议:

  • 如果当事人认为原审判决或裁定存在上述情形之一,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在申请抗诉时,当事人应准备充分的证据材料,以证明原审判决或裁定存在法定抗诉情形。
  • 当事人也可以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具体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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