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家里一个孩子而且是二级残疾,父母等多大年龄可以享受待遇”的问题,这主要涉及到两个可能的救助或扶助制度: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下面我将分别就这两个制度为您详细解答。
一、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
根据该制度,要享受特别扶助,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申报方式:您可以在户籍所在地的社区(村)进行申报,并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独生子女证、残疾证等相关材料。申报截止时间通常是每年2月20日前。
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
若您家庭符合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的条件,也可以申请相关待遇。根据该制度,要享受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关于父母年龄: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中,并没有直接规定父母的年龄必须达到多少才能享受待遇,而是主要看家庭整体情况,包括孩子的残疾等级、家庭收入、财产状况以及法定义务人的履行能力等。但值得注意的是,如果父母年龄较大(如60周岁以上),且符合其他条件(如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义务人或法定义务人无履行能力等),则更有可能被认定为特困人员并享受相关待遇。
申请材料:身份证、户口簿、困难申请书、家庭收入、家庭财产、家庭生活支出有关证明材料等。
办理地点: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由县民政局审核审批。
总结:
建议您根据自身家庭情况,选择适合的救助或扶助制度进行申请,并准备好相关材料以便顺利办理。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咨询当地社区(村)、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的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