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您1996年由固定工转为合同制后,1996年前的工龄是否折算的问题,我可以给您一个详细的解答。
首先,根据广东省劳动厅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巩固完善劳动合同制度的意见》中的明确规定:“原固定职工改为合同制职工后,其转制前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视同社会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 这一规定直接回答了您的问题,即1996年您由固定工转为合同制之前的工作年限,是会被视同为社会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的,也就是说,这段时间的工龄是被认可和折算的。
此外,我还想补充一些相关信息,以帮助您更全面地理解这一政策。在劳动合同制度全面实行后,对于原固定职工转为合同制职工的情况,政府不仅关注了工龄的折算问题,还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来保障这部分职工的权益,比如关于劳动合同期限的确定、经济补偿金的支付等,都有明确的规定。
所以,您可以放心,您1996年之前的工龄在转为合同制后是被认可和折算的,这也会对您未来的社会养老保险待遇产生影响。如果您还有其他关于劳动合同制度或工龄折算的问题,欢迎随时向我提问,我会尽力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