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假发票属于偷税吗-高雅琪律师|法行宝
2026-02-22 经济纠纷

开假发票确实属于偷税行为的一种表现形式。下面我将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实际案例,为您详细解释这一观点。

首先,从法律法规的角度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开具发票应当遵循的原则,即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同时,该办法也明确禁止了虚开发票的行为,包括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以及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进一步地,《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这意味着,如果纳税人通过开具假发票的方式,来隐瞒收入、多列支出,从而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就构成了偷税行为。

接下来,我们结合实际案例来进一步说明这一点。以国家税务总局乌海市税务局稽查局查处的乌海市增源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偷税案为例,该公司以支付税点的方式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并在公司所得税税前列支,造成少缴增值税及附加、企业所得税等税费款。这一行为明显违反了发票管理办法和税收征收管理法的相关规定,构成了偷税行为。税务机关依法对其作出了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的处理处罚决定。

此外,税务部门还曝光了多起利用农产品增值税优惠政策虚开发票偷税骗税的案件。这些案件中,涉案企业或个人通过虚假注册合作社、操控合作社开具农产品销售发票,或者虚开农产品收购发票等手段,骗享涉农税收优惠,少缴或骗取出口退税款。这些行为同样违反了发票管理办法和税收征收管理法的相关规定,构成了偷税或骗税行为。

综上所述,开假发票属于偷税行为的一种表现形式。它不仅违反了法律法规的规定,而且损害了国家的税收利益,破坏了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因此,广大纳税人应当严格遵守发票管理办法和税收征收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如实开具发票,依法申报纳税,共同维护良好的税收秩序和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