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用登记么-罗国清律师|法行宝
2026-02-21 经济纠纷

您好,关于抵押是否需要登记的问题,这主要取决于抵押物的类型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

首先,根据《国务院关于实施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的决定》(国发〔2020〕18号),自2021年1月1日起,我国在全国范围内实施了动产和权利担保的统一登记制度。这一制度涵盖了多种担保类型,包括但不限于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的抵押,以及应收账款、存款单、仓单、提单等的质押。对于这些纳入统一登记范围的动产和权利担保,当事人需要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的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自主办理登记,并对登记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责。

其次,从《民法典》的角度来看,动产抵押的效力与登记紧密相关。根据《民法典》第四百零三条,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但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这意味着,虽然抵押合同生效时抵押权即设立,但如果不进行登记,当抵押物被转让给善意第三人时,抵押权人可能无法主张其权利。

此外,对于某些特定的抵押物,如机动车、船舶、航空器等,虽然它们不在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范围内,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这些抵押物的抵押也需要进行登记,以产生对抗第三人的效力。

最后,值得注意的是,登记机构通常不对登记内容进行实质审查,而是由当事人自行负责登记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因此,在进行抵押登记时,当事人应确保所提供的登记信息准确无误,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综上所述,抵押是否需要登记主要取决于抵押物的类型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对于纳入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范围的抵押物,当事人应通过指定系统进行登记;对于其他特定的抵押物,也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登记。登记是保障抵押权人权益的重要措施,建议当事人在进行抵押时务必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