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再审授权委托书的委托权限有哪些-张敬辉律师|法行宝
2026-02-18 行政纠纷

民事再审授权委托书的委托权限主要包括一般授权和特别授权两大类,具体权限内容需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和当事人需求进行明确约定。以下是对这两类权限的详细解释:

  1. 一般授权:

    • 定义:一般授权是指受托人在代理权限内,可以代表委托人进行一些基本的诉讼行为,但这些行为通常不涉及对委托人实体权利的处分。
    • 具体权限:
      • 代为准备并提交再审申请材料:包括撰写再审申请书、整理证据材料等。
      • 代为参加听证会、法庭调查、辩论:在再审程序中,受托人可以代表委托人出席相关庭审活动,进行陈述、举证、质证和辩论。
      • 代为签收与本案有关的法律文书:如法院的受理通知书、开庭传票、判决书等。
  2. 特别授权:

    • 定义:特别授权是指受托人在代理权限内,除了可以进行一般授权所包含的行为外,还可以代表委托人进行一些涉及实体权利处分的诉讼行为。
    • 具体权限(需明确勾选或列出):
      • 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在再审程序中,受托人可以根据案件情况,代表委托人承认、放弃或变更原有的诉讼请求。
      • 进行和解:受托人可以代表委托人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
      • 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如果再审程序涉及反诉或上诉,受托人可以代表委托人提起反诉或上诉。

在撰写民事再审授权委托书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 内容准确性:确保所有信息填写准确无误,特别是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关键信息,以免因信息错误导致委托无效或产生其他法律纠纷。
  • 格式规范性:遵循标准的法律文书格式,条理清晰,易于阅读。这有助于提升委托书的正式性和权威性,便于法院或其他相关机构接受和认可。
  • 法律法规遵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确保委托书内容合法有效。特别是关于特别授权的部分,必须明确列出具体授权事项,避免后续产生争议。
  • 委托期限明确:通常自委托书签订之日起至再审程序终结止。这有助于明确受托人的代理期限,避免代理期限过长或过短导致的不便或纠纷。

范例模板(结合实际情况调整):


民事再审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委托人全名]
性别:[男/女]
出生日期:[XXXX年XX月XX日]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
住址:[详细住址]
联系电话:[电话号码]

受托人:[受托人全名]
工作单位:[律师事务所名称/单位名称]
职务:[律师/法律顾问/公民代理等]
地址:[详细地址]
联系电话:[电话号码]
律师执业证号:[如为律师,请填写](可选)

现因[案件名称及案号,例如:“XXX与XXX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XXXX民初XXXX号)”]需向[法院名称]申请再审,特委托上列受托人为我的诉讼代理人。

受托人的代理权限为:

  1. 一般授权:代为准备并提交再审申请材料;代为参加听证会、法庭调查、辩论;代为签收与本案有关的法律文书。

  2. 特别授权(如需):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请在此处明确勾选或列出具体授权事项)

受托人在上述授权范围内所实施的代理行为,我均予承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委托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本案终结(包括但不限于判决、裁定、调解、和解等)时止。

委托人(签字捺印):[委托人亲笔签名及手印]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受托人(签字):[受托人亲笔签名]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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