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侵权损害(人格权)纠纷中,被撞骨折打官司的律师费原则上由聘请律师的一方自行承担,但存在例外情况。以下从不同角度进行详细分析:
一般原则:律师费自行承担
- 在大多数侵权损害(人格权)纠纷中,包括因交通事故导致骨折的案件,律师费通常被视为当事人为了维护自身权益而产生的合理费用,应由聘请律师的一方自行承担。这是因为律师服务并非法律强制要求,而是当事人基于自身需要选择的服务。
例外情况:律师费由对方承担
- 合同约定:如果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律师费的承担方式,比如约定因一方违约导致诉讼的,违约方需承担对方的律师费,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律师费就可能由对方承担。
- 法律特别规定:在某些特定类型的侵权案件中,法律可能明确规定了律师费的承担方式。例如,在知识产权侵权案件中,如果侵权行为被认定为恶意,法院可能会判决侵权方承担对方的律师费。然而,在一般的交通事故导致骨折的侵权案件中,这种特别规定并不常见。
- 法院酌情判决:在极少数情况下,如果法院认为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极其恶劣,或者另一方当事人的经济状况特别困难,法院可能会酌情判决对方承担部分或全部律师费。但这种情况非常罕见,且需要法院根据具体案情进行裁量。
实际操作建议
- 保留证据:无论律师费最终由谁承担,当事人都应保留好与律师签订的委托合同、律师费发票等证据,以备不时之需。
- 协商解决:在诉讼过程中,双方可以尝试通过协商解决律师费的承担问题。如果双方能够达成一致意见,可以签订书面协议并提交给法院备案。
- 关注法院判决:如果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当事人应密切关注法院的判决结果。如果法院判决对方承担律师费,当事人应及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总结与建议:在侵权损害(人格权)纠纷中,被撞骨折打官司的律师费原则上由聘请律师的一方自行承担。但当事人应了解并关注合同约定、法律特别规定以及法院酌情判决等例外情况。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