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电瓶车相撞后,双方都没跌倒、没受伤且都离开了现场,一般不构成肇事逃逸,但具体还需结合实际情况判断。以下从不同角度为你详细分析:
从肇事逃逸的定义来看
肇事逃逸是指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离现场的行为。其关键认定要素包括:当事人明知发生了交通事故,以及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离现场。在你描述的情况中,双方都没有跌倒、没有受伤,如果双方确实都不知情或者无法合理察觉事故的发生,那么离开现场通常不构成肇事逃逸。
从因果关系角度分析
如果电瓶车的碰撞完全是由于双方正常行驶中的一些轻微接触(比如车把轻微擦碰),且这种接触没有导致任何一方摔倒、受伤,也没有造成其他财产损失,同时双方都没有意识到发生了碰撞事故,那么在这种情况下离开,不属于肇事逃逸。然而,如果碰撞是因为一方突然变道、急刹车等危险驾驶行为导致,即便没有造成跌倒和受伤,但另一方可能因受到惊吓等原因存在潜在风险,且驾驶人明知发生碰撞却故意离开现场,就可能构成肇事逃逸。
从法律责任与后果角度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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