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评残的钱是谁赔付-罗一粟律师|法行宝
2026-02-17 劳动纠纷

工伤评残后的赔偿主要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支付,具体支付主体和项目根据用人单位是否缴纳工伤保险费以及工伤的具体情况来确定。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解答:

一、工伤保险基金支付部分

当用人单位依法为职工缴纳了工伤保险费时,以下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根据工伤职工的伤残等级,按照不同的月数乘以本人工资支付。具体为一级伤残27个月,二级伤残25个月,三级伤残23个月,四级伤残21个月,以此类推至十级伤残7个月。

  2. 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对于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分别为本人工资的90%、85%、80%、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3. 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包括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治疗工伤所需费用,以及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

  4. 其他费用:如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伤残辅助器具费、生活护理费、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也均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二、用人单位支付部分

即使用人单位已缴纳工伤保险费,以下费用仍需由用人单位承担:

  1. 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需暂停工作接受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可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2. 五级、六级伤残职工的伤残津贴:若难以安排工作,由用人单位按月发放伤残津贴,五级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为60%。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3.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职工本人提出解除时,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三、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时的支付责任

若用人单位未依法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则职工发生工伤后,上述原本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所有赔偿项目及应由用人单位支付的项目,均将由用人单位自行承担。这是为了督促用人单位依法履行缴纳工伤保险费的义务,并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四、特殊情况下的支付规则

  1. 再次鉴定及复查鉴定费用:若申请鉴定的单位或个人对初次鉴定结论不服并提出再次鉴定申请,且再次鉴定结论与初次不一致,所需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用人单位已缴费)或用人单位支付(用人单位未缴费)。若再次鉴定结论与初次一致,则鉴定费用由申请再次鉴定的一方负担。复查鉴定费用也遵循类似规则。

  2. 超出工伤范围的伤情鉴定:若职工自行要求进行超出工伤认定范围的伤情鉴定,相关费用由职工自己承担。

总结与建议:工伤评残后的赔偿支付问题涉及多个方面,包括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的支付责任、特殊情况下的支付规则等。为了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建议您在发生工伤后及时咨询专业律师或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以获取最准确的法律规定和操作流程指导。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